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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单方解除

作者:东莞律师时间:2023年06月01日

以下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:


1、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,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
2、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,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
3、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,危及承租人安全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
4、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
5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
6、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,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一条


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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